淺談管殼式換熱器的工藝條件的選擇
溫度:
冷卻水的出口溫度不宜高于60℃,以免結垢嚴重。高溫端的溫差不應小于20℃,低溫端的溫差不應小于5℃。當在兩工藝流體之間進行換熱,低溫端的溫差不應小于20℃。
當在采用多管程、單殼程的管殼式換熱器,并用水作為冷卻劑時,冷卻劑的出口溫度不應高于工藝物流的出口溫度。在冷卻或者冷凝工藝物流時,冷卻劑的人口溫度應高于工藝流體中易結凍組分的冰點,一般高于5℃。
換熱器的設計溫度應高于很大使用溫度,一般高15℃。
壓力降:
增加了工藝物流流體的流速,可增加對流換熱系數,從而上升總傳熱系數,使換熱器的結構緊湊,但增加流速將增加換熱器的壓力降,從而使得設備的磨蝕和振動破壞加劇等。同時,壓力降增加使得它在運行過程的動力消耗增加,因此,很大允許的壓力降范圍一般限制如表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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